《2008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企业排名基本准则
1.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排名指标包括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
2.      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工业企业数据来源于企业报送给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中国医药统计网(www.yytj.org.cn)。
3.      排名基本准则:以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为排名的基础,对于以合并报表上报的法人单位,以该合并报表为基础,涵盖其已上报数据的子公司用括号的形式列于其后,不再另行参与排名。
排名格式:例如XX公司(包括:…公司,…公司)
排名基本准则适用范围:全行业及各子行业的三项指标排名。
 
联系人: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信息中心 张建明  021-62897079,021-62890581(传真)